港廉署将约晤新闻团体 港报/以法治精神处理廉署搜查事件


香港廉署将约晤新闻团体 就搜查报馆进行沟通 

2004年07月29日 


  香港廉政公署昨日正式联络新闻工作者联会、记者协会等,安排于明日(周五)分别就搜查报馆事件会面沟通。

  香港廉政公署署理廉政专员李铭泽昨晚重申尊重新闻自由,并表示会在明日及星期六约见新闻团体,解释这次事件。

  香港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昨日召开特别会议,主席庄绍梁会后表示,对这次事件极表关注,连续两日开会了解事件详情,并获廉署迅速呈交事件报告作为参考,经过讨论及审议后,委员会成员以大比数认为廉署今次行动,属于合法及适当,会方委员中仅有一人对此持保留意见。另外,廉署拒绝四间报馆申请索阅申请搜查令誓章的要求。

  庄绍梁表示廉署执法行动,与新闻自由同样重要,但基于事件已展开司法程序,对于廉署所采取行动,是否有损新闻自由问题,委员会认为不适宜作进一步评论。

  另外,香港廉政公署以公众利益为理由,拒绝报馆索阅申请搜查令誓章的要求。星岛日报昨日入禀法庭,申请撤销搜令,并要求廉署交回被检走的资料。苹果日报已去信当日批出搜令的法官,要求索取法庭纪录,了解批准廉署申请搜查令的理由;并致函律政司,表明不同意廉署的拒绝理由。(中新网)

港报:以法治精神处理廉署搜查这一富争议的事件 

2004年07月29日 

  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八日电 针对香港廉政公署上周六搜查多间报社事件,各大报二十八日纷纷发表社评。香港《文汇报》发表题为“以法治精神处理廉署搜查事件”的社评指出,要妥善处理好这个极富争议性的事件,在保障新闻自由及维护司法公正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最终还是应该回归法治的轨道。

  该社评说,出于保护新闻自由的需要,廉署要搜查传媒机构,须经过严格的法院审核程序,法院对批准廉署申请检取新闻材料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廉署搜报馆依足法律程序,得到高院的手令。应该肯定的是,一些受影响的机构以至新闻界的团体,虽然作出措词严厉的批评,但大都承认廉署的行动具有合法性。这显示出一种尊重法治精神和理性的态度。如果因为怀有不满情绪,对廉署行动的合法性也给予否定,不尊重高院批准搜查的裁决,甚至连相关的法律规定也认为毋须遵守,这就会造成对法治的冲击。人们在讨论廉署搜查事件时,不可离开法治的精神。

  该社评指,也要看到,公众并非一面倒偏向传媒。不少市民在电台节目上,对廉署的行动表示支持,认为在法治社会,传媒也要守法,新闻自由不是绝对自由,无理由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这些市民不愿意见到,廉署的独立地位和法庭的权威受到冲击。这类社会反应也不能忽视。社评称,本港已有良好的机制监察廉署工作,亦有完善的制度处理投诉,甚至可以告上法庭。任何人不满廉署今次行动,都可以循现行机制及法律途径解决。这是妥善的办法,也是依法办事。

  香港报业公会二十七日发表声明,对廉政公署搜查多间报社事件表示不满。负责监督廉署调查工作的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亦表示关注,要求廉署尽快提交解释报告。

  就报业公会声明希望行政长官董建华关注廉署搜查多间报馆的事件,特首办二十七日晚作出回应时重申,行政长官不会干预廉政公署的独立调查。特首办声明说,本港有好的机制监察廉署工作,亦有好的制度处理投诉,任何人不满廉署今次行动,都可以循法律途径及现行机制解决。

  香港律政司二十七日发表声明,指根据《证人保护条例》,廉政公署有明确责任调查保护证人身分披露一案,调查工作是完全恰当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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