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大公报:抓住“腐败七寸”应突破两大“瓶颈”


惩治腐败尽管属世界性难题,但不能令腐败者倾家荡产,甚至因为反腐措施不力而使每一桩腐败交易都变得有利可图,仍是时下腐败现象屡铲不除的主要原因所在。 

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日前表示,要真正打击腐败现象就一定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让腐败者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的确,如何使贪官们的腐败交易成为“赔本买卖”,还有不少的具体工作要做,更有许多反腐“瓶颈”必须尽快突破。

腐败摩肩接踵,贪官前“腐”后继,与时下低廉的“腐败成本”有着直接的关系。由于搞腐败“事故率”低,即使是发生事故,贪官们自我核算后也常常有不小的“赚头”,正所谓“牺牲我一个,换来全家富”也。这也是不少贪官在对待腐败交易存有侥幸之心的重要因素之一,更直接导致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在许多腐败者的心目中,总认为即使是自己“贪”失前蹄,也了不起是自己去坐几年牢了事,几年之后,自己“依然是条好汉”,甚至照样不耽误享受花天酒地的“花样年华”。这样以来,除了少数“罪大恶极”的腐败分子因操作不慎输掉了“老本”,腐败交易赔得一塌糊涂之外,多数的腐败交易都成了“赚钱买卖”,这又如何不令贪官们趋之若鹜呢?

故而要降低腐败交易的发生率,首要的工作是加大对腐败者在经济上的处罚力度,不仅使其每一笔腐败交易无钱可赚,而且使其本钱倒贴,并真正“让腐败者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

要使贪官的腐败交易成为名副其实的“赔本买卖”,恐怕至少还得突破这样的两个反腐败“瓶颈”。

一是切实捣毁令诸多贪官大难不死的“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这一温馨港湾,让那些贪迹败露的腐败“贼船”无处停靠。因为有最高仅判五年刑期的“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的“有效保护”,许多贪官在其日常交易中变得心中有底,贪欲旺盛,并大肆“吃进”赃物赃款,若事情不败露算自己侥幸,一旦败露,只要自己尊嘴紧闭,便了不起多蹲五年监牢了事。

如此腐败避风港不除,就容易使许多贪官有罪难罚,也极易使众贪官气势愈发嚣张。故而面对“巨额财产来历不明”,不妨令贪官举证责任倒置,即说不清来源就视同贪污,如此,这处令多少贪官温馨惬意的避风港不就不捣自毁了吗?
二是切断贪官将黑钱洗白的一条条地下暗渠。如今许多的贪官,把自己贪来的钱财不等你查处就已变成了自己的“合法财产”,即使有朝一日贪迹败露,也令前来追查者徒呼奈何。其实,如今令贪官洗黑钱轻易得手的途径何止一条?如贪官令其亲属出面经商办企业,或者安排自己的子女出国摆阔,大肆挥霍等等,都能把贪官得手的黑钱轻易洗白。

如果这些贪官洗钱的明渠暗道不除,贪官们的腐败交易就可能笔笔得手,更不可能成为“赔本买卖”。就多数贪官而言,他们也许不怕自己“政治上身败名裂”,但却绝对在乎“经济上倾家荡产”,因为他们之所以千方百计企图在政治上官运亨通,就是指望最终落得经济上的功成名就。因而,尽快突破时下反腐败的“瓶颈”,真正把对贪官的经济处罚落至实处,使其每一笔的腐败交易都变成“赔本买卖”,才是真正抓住了令其一命呜呼的“腐败七寸”。

如何惩治贪官?如何堵住贪污的口?欢迎广大读者将自己的想法写在闽海论坛。
(来源:香港《大公报》 作者:周士君 编辑邹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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