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台谍在福州被判重刑 台《壹周刊》首度被判诽谤罪


两台谍在福州被判重刑 
 (2004-05-02)

 (联合早报香港讯)选前因陈水扁一句“大陆对台部署496枚导弹”,导致台湾在大陆的间谍网陆续被破。经过多月审讯后,福州法庭前天对两名被捕台商进行宣判,两人分别被判处12年及11年重刑。

  据香港《明报》昨日报道,此前,在陈水扁的“496枚导弹”谈话后,大陆在广东、福建等地逮捕多名台湾间谍。台湾的两岸人民服务中心透露,台湾家属向该中心陈情遭大陆逮捕的共计28宗案件,经中心与大陆联系后,确认有20名台商遭到逮捕,有两人因微罪释放,另有6人大陆官方则不愿证实。

  在所有的“台谍案”中,福州法院的审讯进度最快。福州法院周四首次对部分“台谍案”宣判,其中1人被判处12年监禁,另1人则被判处11年监禁。两岸人民服务中心表示,在福州法院审讯的台商共有8人,在大陆“五一”假期过后,其余6人还会陆续开庭宣判。

  两岸人民服务中心荣誉主任、前新党立委冯沪祥表示,福州法院原是判处两人15年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最后虽减为11、12年的刑期,但仍较该中心预期的还重,他们将会再极力争取。

  冯沪祥说,过去一段时间曾与大陆协调要“微罪释放、轻判速审”,其中微罪释放、速审都已做到,只是未做到“轻判”。他认为这应与两岸情势及时机敏感有关。他指出,前一阵子被台湾情治单位吸收的解放军将领及官员都遭到逮捕判刑,可能会有人被判处死刑。 
  (2004-05-02)联合早报

诽谤艺人案 台《壹周刊》诽谤艺人案首度被判罪 
2004-05-02 
  
    (台北讯)台湾艺人萧淑慎控告台湾八卦杂志《壹周刊》诽谤一案,前日台北地方法院已经审结,《壹周刊》总编辑裴伟被法院判定罪名成立,“拘役”55日。
  不过,对于社长张剑虹,因难以认定他有参与杂志编务,因此获判无罪。
  这是《壹周刊》涉及的多宗诽谤案中,首宗被判有罪的案件。

  《壹周刊》去年7月间作出揭发隐私报道,指台湾艺人萧淑慎接受力霸集团负责人王又曾赠送豪宅伴游。萧淑慎因此控告该杂志诽谤。
  法官判词说,报道内容捕风捉影、猜疑讽刺,纯属破坏性的陈述,毫无建设性的评论,难属适当评论。

拘役犯人毋须入狱

  法官认为,《壹周刊》无法证明萧名下的房产是王又曾所赠与,在向二人查证遭否认后,仍撰文报道毁损萧名誉,且报道内容又是与公共事务无涉之私德,难以援引美国法院的判例,因此依诽谤罪对总编辑作出拘役55日的判决。

  拘役是台湾处罚刑种之一,通常由警政机关执行,犯人毋须入狱。拘役的刑期有所限制,一般在半年以下,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罚款代替,但一定要由法庭判定。 
  (2004-05-02)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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