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亲先撤銷又提出选举无效诉讼  原暂撤回因质疑避干扰办案
國親「選舉無效之訴」 一天之內先撤銷又決定提出 2004/04/07 23:21     東森新聞記者倪鴻祥/台北報導     國親律師團7日出現反覆動作,上午原決定暫時撤回「選舉無效之訴」,理由是認為負責承審的阮庭長有意依職權自行決定驗票方法等處理方式「深覺不安」;晚間9時左右律師團再度決定提出「選舉無效之訴」,律師團不再主張重覆驗票,亦即兩項訴訟將只驗一次票。      國親律師團同意以先前提出的「當選無效」訴訟的驗票結果,做為「選舉無效」訴訟的證據,亦即兩項訴訟將只驗一次票。律師團解釋,雙重驗票將浪費過多國家資源,而且如果驗票或判定標準不同,造成不同的驗票結果,將更增加困擾。        國親聯盟向台灣高等法院先後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與「選舉無效之訴」後,委任律師團律師代表李宗德、李復甸等人,今天上午在發言人周守訓陪同下,出面說明暫撤「選舉無效之訴」的原因。      李宗德律師指出,阮富枝庭長受理選舉無效之訴一案後,於6日兩度電聯黃珊珊律師商討事宜,國親律師團為避免兩案同時進行驗票程序,發生不一致而互相干擾,因此決定7日上午先暫撤選舉無效之訴,在剩下的法定上訴期限4月10日內,再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國親律師團於4月5日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高院受理後已編為93年選字第3號件,分案由審判長阮富枝法官、受命法官林麗玲、陪席法官黃豐澤法官組合議庭。      李復甸律師指出,6日下午阮富枝庭長先是來電向黃珊珊表示,建議原告同意將選舉無效之訴與原告日前已提當選無效之訴兩案合併,由負責審理選舉無效之訴的法庭負責承審,接著又來電表示,經過詢問後,負責審理選舉無效之訴的合議庭吳庭長對於併案意願不高,阮富枝要求6日下班前應具狀表明原告對於驗票方法的主張,若未提出時,選舉無效之訴一案原屬公法性質,驗票方法得由其依職權決定,不需當事人同意。      李宗德與李復甸律師說明,鑑於選舉無效之訴的驗票方法,是本案爭點的重要關鍵因素,此項爭點並已於另案當選無效之訴的雙方當事人協商中,應可儘早達成協議,因此國親律師團對於阮富枝庭長的處理方式,深覺不安。   東森新聞台04/07 23:21      快讯:国亲暂时撤回选举无效诉讼  2004-04-07
(台北讯)台湾国亲律师团宣布暂时撤回选举无效诉讼;另外,有关当选无效诉讼,国亲坚持要进行实质司法验票。  《早报网》2004-04-07 12.00 PM  司法不公?國親質疑承審庭長處理 暫撤「選舉無效之訴」 2004/04/07    避免干擾辦案  東森新聞記者倪鴻祥/台北報導 
    國親律師團原向台灣高等法院先後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與「選舉無效之訴」,7日卻決定暫時撤回「選舉無效之訴」。律師團律師代表李宗德、李復甸等人都質疑,負責承審的阮庭長有意依職權自行決定驗票方法等處理方式,「深覺不安」。      國親聯盟委任律師團律師代表李宗德、李復甸等人,7日上午在發言人周守訓陪同下,出面說明暫撤「選舉無效之訴」的原因,雖然律師們在解釋為何需要撤回「選舉無效之訴」的原因時,非常謹慎小心,不願抵觸「司法不公」的疑慮,但國親律師團在說明時,仍對承審法庭阮庭長的處理方式「深覺不安」。        國親律師團於4月5日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高院受理後已編為93年選字第3號件,並分案由審判長阮富枝法官、受命法官林麗玲、陪席法官黃豐澤法官組合議庭。      李宗德律師指出,阮富枝庭長受理選舉無效之訴一案後,於4月6日兩度電聯黃珊珊律師高討事宜,國親律師團為避免兩案同時進行驗票程序,發生不一致而互相干擾,因此決定7日上午先暫撤選舉無效之訴,在剩下的法定上訴期限4月10日內,再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李復甸律師也指出,4月6日下午3時37分許,阮富枝庭長先是來電向黃珊珊表示,建議原告同意將選舉無效之訴與原告日前已提當選無效之訴兩案合併,由負責審理選舉無效之訴的法庭負責承審。      李復甸說明,阮富枝庭長接著又來電表示,經過詢問後,負責審理選舉無效之訴的合議庭吳庭長對於併案意願不高,因此阮富枝要求4月6日下班前應具狀表明原告對於驗票方法的主張,若未提出時,選舉無效之訴一案原屬公法性質,驗票方法得由其依職權決定,不需當事人同意。      李宗德與李復甸律師說明,鑑於選舉無效之訴的驗票方法,是本案爭點的重要關鍵因素,而且此項爭點並已於另案當選無效之訴的雙方當事人協商中,應可儘早達成協議,因此國親律師團對於阮富枝庭長的處理方式,深覺不安。  東森新聞2004/04/07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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