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专稿:信任危机弥漫台湾社会  国亲险些又陷入圈套



    台湾“大选”的两大争议之一:要求重新验票,目前仍陷入僵局,无法付诸实行。

    选举结果出炉时,国亲就提出告诉,要求法院宣判本次“选举无效”、“当选无效”。然后陈水扁放出看似善意的响应,建议“立法院”修法,“依法”进行验票,民进党“立委”立即在“立院”提案,试图快速通过新法实施验票。国亲方面一时措手不及,要求四十八小时内进行行政验票,不同意民进党提出的法案。两派人马还在“立法院”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

    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董保城教授最近在某大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司法验票才能息纷止争》,他指出,验票分行政验票与司法验票两种,所谓“行政验票”,是由主办选务的机关主持重新“计票”,对于原来计票结果可能产生的误写、误算、误报等疏失加以补救更正,但不处理有效票与无效票的认定。

    “司法验票”则属于法官或检察官的职责,以调查证据侦查犯罪为出发点,立场超然于行政机构之外,同时也有权审理有效与无效票的认定,虽然司法程序耗时较久,但是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因此当前只有经由“司法验票”才能解决这次争议:人为作票、选举人名册造假、有效与无效票的认定,都属于司法管辖的范围之内。

    国亲又差一点陷入扁团队所设的圈套之内,他们看出来泛蓝要求验票心切,因此提议修订法案立刻进行行政验票。一旦进入行政验票程序,这无非又是同一批人重新“计票”一次,其结果可以预言肯定差别不会太大。虽然台湾的“司法”系统不见得是完全独立超然,然而由“司法”机构进行验票,换了一批人,认定的标准不同,台湾仍然有公正的法官与检察官。因此如果要认真验票就必须采用司法验票方式,否则就会徒劳无功了。

    “行政院”发言人要求,蓝营必须先撤回选举无效与当选无效之诉,才能经由选务机关进行行政验票,他们的用心已经十分明显。

    同时,“高等法院”驳回了蓝营所提的告诉,理由是“中选会”尚未正式宣布“总统”“当选”人,所以“当选无效”一说并不成立,蓝营必须等有关单位宣布“当选”人之后,才能提出诉讼。“中选会”随即在次日开会通过陈吕是新任的台湾领导人,抗议群众包围“中选会”,警民严重冲撞共计七次,有一位民众被打得头破血流。“立法院”内争议不休,朝野各自提出修法版本,政党协商进行得不顺利,以互相指责收场。

    民进党加紧运作,促使高等法院驳回“选举无效”等诉讼,抓紧时间宣布陈吕当选,先把两人的身份确立,这样才可以得到国际间的认知,因为依照惯例,选举涉及诉讼时,在诉讼未结束之前,不可以宣布谁是“当选”人。

    据了解,国亲方面决定,他们将再度向法院提出“选举无效”和“当选无效”之诉,其主要诉求有三点:“当选”票数不实、用“公投”绑“大选”,违反“公投法”相关规定、三一九枪击事件当局激活“国安”机制,造成多人不能投票。

    看来泛蓝的法律团队逐渐冷静下来,街头的群众抗争属于士气的鼓舞,千万不可影响到诉诸法律程序的步骤。即使“司法验票”将会旷日持久,也必须按步就班地去争取,点点滴滴去落实。至于似是而非的“行政验票”,因为是让绿营扮演球员兼裁判,根本缺乏公信力。

    选举过后,台湾社会变成了一个“分裂社会”,社会之中各个领域都产生了“信任危机”,在政党政治与族群互动的领域里尤其严重,信任危机由此弥漫至整个台湾社会。

    台湾的选举、台湾的“司法”都面临了严峻的挑战,验票公正与否将判定台湾的生死!
(作者唐荒,台湾资深政论家  03/29/2004/08:46 华夏经纬网 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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