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由豪举市长选战60万献金收据喊话 向美法院提控告陈水扁


向美法院提控告陈水扁侵犯人权与诽谤罪 

列十大通缉犯,陈由豪:扁政府公报私仇 

    陈由豪15日在美国召开记者会表示,陈水扁把他列入10大通缉犯是以国家公权力进行政治迫害,他已向美国法院提出控告陈水扁侵犯人权与诽谤罪,希望法院还他清白。 

    陈由豪台北时间15日中午12点,在美国洛杉矶希尔顿饭店举行记者会,公布有关由陈哲男、张景森中介的献金案具体证据,他所提出的证物包括捐赠陈水扁的收据记录。他并指出,带他去到陈水扁官邸见吴淑珍的是立委沈富雄。 

     陈由豪接着表示,自己没有说谎,并强调已在美国通过测谎。他反而抨击,陈水扁团队说谎,硬把他列为十大通缉犯,寄望透过法院的途径,还他清白。 

陈由豪举市长选战60万献金收据喊话:吴淑珍你敢不敢发誓

陈由豪:谁是送钱给吴淑珍人证大老?就是沈富雄 

 
 「吴淑珍女士,您敢不敢用你的生命发誓没有说谎?你敢不敢?你敢不敢?你敢不敢?」陈由豪15日在美国举行记者会,找出他昔日的司机作证他曾经去过陈水扁民生东路住处。陈由豪针对吴淑珍谈话时情绪激动的说,他敢去测谎,敢用生命发誓,但「吴淑珍你敢不敢?」 

    陈由豪并拿出另外一张过去选举时代的收据强调,这是60万元的收据,他质疑陈水扁团队表示:「这些钱究竟是进了竞选总部的帐,还是进了私人口袋?」 

    陈由豪一开场就抨击陈水扁政府没有证据之下,就把他列为十大通缉犯是政治迫害的行为。他表示,不管连宋当不当选跟他没有关系,只希望还自己清白。针对被列为十大通缉犯,陈由豪表示,他已经像美国法院提出告诉,将告陈水扁侵犯人权与诽谤罪。 

    陈由豪接着拿出两张各30万元的收据,并指出,1994年陈水扁选台北市长,东云与东展公司各捐30万元,并在1995年1月7日收到陈水扁的收据。这笔钱是在立委沈富雄陪同下到民生东路陈水扁家中,拿给吴淑珍,不止沈富雄知道,陈由豪的黄姓司机也知道这件事。 

    陈由豪也提出多张海霸王餐厅的收据和灯光音响公司、广告公司收据。陈由豪质疑,他手上有10张各52万6千元的海霸王发票,总计526万元,发票日期为2003年3月1日至11日,他说,陈总统利用海霸王做人头,开立海霸王发票供东鼎公司报帐,因为「东鼎的员工再会吃,也不可能连吃10天、每天吃掉50多万元」。 

    记者会中找出昔日司机黄先生出面作证,曾载他到陈水扁民生东路家中,黄先生是基督徒绝对不会说谎,并公布在美接受测谎录像带证明自己清白,也在会中抖出所谓的民进党大老就是沈富雄立委,一共陪同他赴官邸两次会见吴淑珍,对好友沈富雄的立场身处两难表示抱歉。 

    陈由豪也说,他手上拥有民国89年9月5日于农民银行汐止分行的提款单,做为证明曾经给陈哲男1千万。而他与张景森也见面过5次,中港晶华负责人吴先生看不惯张景森的谎言,愿意出来说明,因为他陪同陈由豪见过张景森两次面。 

    民进党团干事长蔡煌琅也在第一时间表示,并无新事证不值得响应,通缉犯的话不能信,有关沈富雄的部分他自己会作响应,他不便表示意见。 
(台湾东森新闻  财经中心/台北、美国联机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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