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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hairen
--  发布时间:2005/4/7 21:13:40

--  香港媒体:人大释法破坏法治
早报网特稿

香港媒体:人大释法破坏法治
2005-04-07 5.35 PM

  (综合讯)BBC中文网消息:香港媒体周四(7日)批评政府提呈中国全国人大就香港行政长官的补选任期进行释法是破坏香港的法治。

  香港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周三在立法会宣读声明,表示将提请中国全国人大就香港《基本法》第53条有关新任行政长官的任期作出解释。

  他说,这样做是为免耽误新一任特首的选出。特区政府已经宣布于7月10日补选行政长官。

  香港民主派的立法会议员指责政府为了尽快结束有关补选行政长官任期的争议,而走捷径提呈人大常委会释法。他们称这是对香港高度自治的一个打击。

  香港多份主要报章也认同民主派的意见。《信报》说,这是香港法治的悲剧,也是香港政治的悲剧。

  英文《南华早报》在社论中说:“他忧虑得没错,选举如果未能够如期举行将损害香港的国际声誉;但要求释法就是把紧身衣套在法庭身上,也不尊重固有的司法程序,这将造成更大的伤害。”

  《明报》在社评中说:“我们不相信人大若不及早释法,行政长官选举便无法如期进行,补选特首便会‘难产’,这只是政府为了营造释法有迫切需要提出的吓人论调。”

  “真正的问题是人大常委会若不赶在特区法院之前释法,特区法院可能会得出中央不接受的5年任期裁决,迫使中央炮轰特区法院,继而释法推翻法院的诠释。”

  《星岛日报》的社论说:“经过七年三度释法,这个局面绝非市民甚至中央所愿见,所以如何避免释法,是包括政府、议会和司法界,以至整个社会上下都要反思的课题。”

  《苹果日报》的社论说:“(特区政府)只是一心要达到本身的政治目的、只是一心要满足本身的政治需要,于是便提呈人大释法,希望藉 人大释法绕过香港的司法程序,避过司法制度对政府的监察及制衡。”

  “像这种藉人大释法机制扩张行政机关权力的做法、像这种刻意削弱司法制度监察政府能力的做法,不是比过往两次释法所造成的影响更坏、更深远吗?”

  不过,亲北京的报章却赞扬曾荫权的决定。《大公报》在社评中说:“特区政府在特首补选工作可能‘触礁’、出现‘权力真空’"的重大危机面前,如果仍‘前怕虎、后怕狼’,碍于一些不尽不实的质疑和压力而不敢履行职责,那就是令人失望的。”

  自从董建华于上月辞去香港特首职务以来,对于补选产生的特首任期应该是余下的时间,或以新一任五年计算,香港各界一直有不同的意见。

  目前,已经有香港市民就特首任期提出司法复核,希望透过香港的司法程序来厘清有关的争议。

《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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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hairen
--  发布时间:2005/4/7 22:16:23

--  被迫释法无损香港法治
被迫释法无损香港法治

   (2005-04-07)

  【大公报北京六日电】香港特区政府提请全国人大就补选特首任期进行释法的报告,今天晚些时候送达国务院港澳办。北京基本法专家相信,原定本月二十五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增加释法议程,并就补选特首的任期作出明确的解释。专家强调,由於全国人大第三度释法是不得不进行的,并非特区政府,更非中央政府本意,为了保证新的特首如期选举产生,不至於使特区政府的运转陷於瘫痪,所以不会对香港法治产生重大冲击,也不会影响基本法的权威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大公报记者 王德军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振民说,在补选特首的任期问题上,中央的态度是明确的,即如果一个行政长官在任期内由於各种原因离职,出现特首职位空缺的话,则由政务司司长署理特首,并在半年内选举产生新的特首。新的特首并非政府换届,所以其任期只能是本届特首的剩余任期,是两年而不是五年。

  王振民:释法万不得已

  他表示,由於香港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争议不休,虽然全国人大等部门和学者多次解释,也没能整合各方面意见,使香港对此问题的认知没能达成一致。再加上香港现在有人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虽然关於特首的任期问题超出香港法院的权限,但如果通过「司法覆核」,七月份的特首选举将面临「难产」。所以,特区政府不得已在向人大提出释法请求。

  王振民强调,释法绝非中央本意。港府也是万不得已,才提出释法请求。相反,「民主派」一开始的态度是倾向於人大释法免除争议的,後来又以「司法覆核」将特首选举拖入泥潭,使新的特首无法在半年内产生(现任八百人选举委员会七月十三日到期),这样做的结果只能使特区政府陷入瘫痪,无法照常运转。这一点无论对香港本身,还是中央来说,都无法接受。所以,在全国人大不可能主动释法的情况下,特区政府依照基本法规定提出释法请求,是比较可取的解决方法。

  王振民说,香港部分人士,明知道人大释法的结论只有一个,即补选特首的任期为本届政府的剩余任期,还以「司法覆核」逼中央出手,明显就是「挑事」。

  许崇德:按基本法办事

  前基本法草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崇德说,「香港一些人对基本法有他们自己的理解,但中央在这个问题上不能依据他们的理解来办事,中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来办事。」即使人大释法,也是按照基本法办事,不能认为中央过多干预香港事务。

  对於特区政府今次只提请人大就新特首的任期作出解释,而无涉及连任的问题。前基本法草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廉希圣表示,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作为基本法解释权的唯一机关,每次行使释法权越单一越好,就新特首的任期问题,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不会过於复杂,而只会是简单明确的答覆。他说,任何一部根本大法,其条文只能是概括性的,不可能对很多问题规定得太死、太细,基本法也一样,只有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才能作出具体的解释。

  廉希圣:平息社会争?

  廉希圣认为,人大今次释法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且一旦解释清楚,对维护基本法的权威,对基本法今後在香港更好地贯彻落实是起积极作用的,谈不上对香港法治产生冲击。而且,香港的民众还是倾向於不支持「司法覆核」,而认同人大释法免除争议的。